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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劉毅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(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暫停適用)
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劉毅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

中華民國103年2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3年2月13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103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3年10月15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4年12月22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1 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宗旨:為鼓勵及協助本校學生參加國際多益英語測驗,培育學生考取檢定證照,提昇英語能力,特訂定本實施要點獎勵本校家境清寒、成績優良且欲提升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成績之全體在校學生(包括日夜間部)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    (一)上學期「操行」成績A以上 (含 A) 之學生。

    (二)擁有村里長證明之清寒學生、低收入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學生,將優先考慮獎勵。

    (三)申請者需參加本校推廣教育組所開設之實戰多益初級、中級一期(每學年預計開設三期—上學期、暑期及下學期,每期上課期間為11週) 或中高級、高級課程一期(每學年預計開設五期—3&4月;5&6月;7&8月;10&11月;12&1月。每期上課期間為8週),並全程參與,不得中途退課或無故缺席(特殊理由除外)。

    (四)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,除需符合前述條件外,必須於參與課程結束後,參加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,並於申請時檢附最新成績單(成績高低不計入本獎勵金審查標準)。

    (五)本獎勵金乃採先報名先取得上課資格方式,每班滿額40人,以期能達到提升全校英文競爭力的效果。

三、補助原則:

   (一)名額計算方式:

       每班獎勵金之發給名額以40人為原則。

   (二)補助金額:

       初級、中級班之補助金額為二十五萬元整,發完為止。

       中高級、高級班之補助金額為扣除二十五萬元後之其餘所有剩餘款項,發完為止。

   (三)獎勵金額及名額:

初級、中級班每學期每名學生補助學費新台幣参仟捌佰伍拾元整,審核通過人數由本獎勵金委員會審議決議。

中高級、高級班每學期每名學生補助學費新台幣貳仟捌佰元整,審核通過人數由本獎勵金委員會審議決議。

四、申請獎勵金時間:每學期開學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
五、額外獎金:凡參加過本校推廣教育組所開設之實戰多益初級、中級、中高級或高級課程之學生,多益英語測驗分數超過700分者,得逕向財團法人臺北市一口氣英語教育基金會申請下列獎金。

分數

獎學金

分數

獎學金

990分滿分

2萬元

860分以上

2千元

900分以上

1萬元

800分以上

1千元

880分以上

5千元

700分以上

500元

六、審查辦法:

   (一)為本獎勵金之審核,特成立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獎勵金審查小組」審議獎勵事宜。置主席一人,由教務長擔任,置委員若干人,由學務長、
教學發展中心主任教務處推廣教育組長、會計資訊系教師代表 1 人、及各學院院長推薦之各學院教師代表 1 人組成之。另置執行秘書1人,由教學發展中心語言學習組長擔任。本小組審查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,始得開會,決議時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。本小組負責該奬勵金之分配金額及審查等相關事宜,委員與申請人有利益衝突者,必須迴避之,審查委員依書面資料審查。

   (二)本獎勵金審核原則上每半年辦理一次。

七、申請文件:

(一) 填寫申請表(含郵局存款簿影本)。

    (二)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)。

    (三) 學校正式成績單一份:影印須加蓋教務處章。

    (四) 推廣教育英文多益課程上課缺曠記錄。

    (五) 低收入戶證明/由村(里)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(若有請檢附) 。

    (六) 最新英語多益(TOEIC)測驗成績單(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需檢附)。

八、申請方式:

    請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,連同上述文件送系/所/科查驗,無誤後由系/所/科依公告時間內送交教學發展中心彙整,經本校多益英語(TOEIC)測驗獎勵金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公佈補助名單。

九、本款項財源無法支應時,本要點即暫停適用。

十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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